業(yè)務介紹

版權最初的涵義是是復制權,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的權利莫過于將其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作者對其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亦稱著作權。是對文學著作、音樂作品、照片、電影等復制權利的合法所有權。非經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

登記的好處

                       

流程周期

作品分類


常見問題

Q:版權保護的期限是多久?

A:個人的作品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fā)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chuàng)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fā)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Q:版權保護的費用是一次性費用嗎?后續(xù)還有沒有年費?

A:版權保護是一次性費用,后續(xù)沒有年費。


Q:版權與商標有什么區(qū)別?

A:1、兩者保護的對象不盡相同。版權保護的是以各種形式創(chuàng)作出來的文學、藝術、科學和工程技術等作品,常見的作品類型是美術作品、文字作品、攝影作品、工程設計圖和產品設計圖的圖形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源程序等。而商標權保護的是注冊于某種商品或服務上的商標LOGO,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但是版權和商標權在一定情況下還可能發(fā)生交叉關系,即商標注冊經過設計的LOGO可以作為商標受商標法保護,也可以作為美術作品受版權法保護。

2、 兩者保護的前提條件不盡相同。版權保護不以登記為要件,但是辦理了版權登記后受法律保護的力度更大,能給版權所有者在版權交易時提供憑證且減輕其在侵權維權過程中舉證責任;而商標不注冊則不受法律保護(馳名商標除外)。

3、兩者分別從不同法律角度對其保護對象進行加強全面保護。尤其是經過設計的商標LOGO,在商標申請時其周期長,不確定因素多,風險大,所以建議對設計過的商標注冊申請LOGO同時進行版權登記,如果商標得以注冊,則該LOGO同時得到版權法和商標法兩大法律雙重保護,且以后商標被撤銷或無效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如果商標未能得以注冊,也可以基于在先登記版權的LOGO而對他人的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提出異議或無效申請。

由此可見,版權與商標權既有不同又有交叉點,企業(yè)通過兩者進行全方位知識產權保護是非常有必要的。


Q: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版權登記?

A: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guī)、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Q:版權糾紛應該怎么解決?

A:1、和解:當事人有自行解決的意向,可以協(xié)商處理版權糾紛。

2、調解:當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權局、著作權保護機構如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版權保護協(xié)會、律師事務所,及自然人等)調解版權糾紛。

3、仲裁: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xié)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xié)議,也沒有在版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